南通注册公司需要有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一般是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出资,那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实缴和认缴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
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将南通注册公司出资的方式从实缴修改成认缴,股东认缴出资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资就行,不需要实缴。
《中华人民南通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南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1、南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
南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就是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写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得有相应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2、南通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南通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需要提供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三、认缴制的公司股东有何风险
1、“认缴制”并非“任意制”,“认缴”不等于“不缴”,最终还是要缴。虽然在南通公司注册时,股东无须立即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但股东还是要对出资的缴纳时间、缴纳金额、缴纳方式作出承诺,并按该承诺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否则,股东仍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甚至行政或刑事责任。
2、在“认缴制”下,虽然公司无需“验资”,但并非就可以不出资,取消验资只是将对股东出资的要求,由政府管制变为公司自治,由重事前审验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由政府部门的监管变为全社会共管。这些变化说明:在认缴制下,对股东的出资要求与管理并不是变松了或者没有了,反而是更严格,更合理了。
3、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认缴制”下,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没有改变,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未改变。即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越高,承担的责任可能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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