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企业服务 >

我们公司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分送集报”方式办理出区进入中华人民南通国关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手续的,最晚多久必须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问题:我们公司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分送集报”方式办理出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手续的,最晚多久必须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回复:您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分送集报”方式办理出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手续的,在不超过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或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申报纳税。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



http://nantong.cpa.js.cn/fuwu/951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